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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起诉中,一定要注意相关部门的这些行为
发布日期:2023-06-26点击率:214

  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起诉中,一定要注意相关部门的这些行为

  凯诺律师提醒大家,遇上征地拆迁纠纷,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一旦遇到以下几点,一定要提高警惕,这种行为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

  在维权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先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与此次征地拆迁相关的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以及相关的规划图等文件材料。按理说,我们向相关部门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后,相关部门应当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人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答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可是实践过程中,有的相关部门在收到被征收人邮寄的申请书后就是不给答复,或是超期答复,即在多半年后才答复,这显然是不合法的行为,显然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如果遇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相关部门不给答复,或是超期答复,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部门答非所问

  除了上面一种情况以外,还有一种就是有的相关部门会答非所问,也就是说,本来被征收人申请的材料是与征地拆迁相关的,但相关部门答复的却是其他的,或是常常以所申请的材料不属于公开范围等为由拒绝答复。

  事实上,虽然相关部门进行了答复,但这种牛头不对马嘴的答复,显然也是行政不作为,是违法行为。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申请信息公开后,若收到这样的答复,一定要重视起来,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他们撤销或是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答复违法,并责令他们重新就自己申请的问题进行答复。

  三、以信访事项处理违法占地行为

  维权过程中,还有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就是,当我们遇到征收方违法占用土地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相关部门竟然会以信访事项对申请人作出处理,一般情况下,以信访事项针对当事人所申请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作出处理显然也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凯诺律师此前就代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最终该案也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取得了胜利。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相关部门以信访事项处理违法占地行为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及时地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他们重新对自己申请要处违法占地的行为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