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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中申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要去现场核实身份?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责令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2023-08-30点击率:74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棚户区改造中申请行政复议,却被告知要去现场核实身份?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责令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与其他普通的征地拆迁不一样的是,其具有公益性质,棚户区改造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棚户区就是脏、乱、差的代表,不仅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之外,而且很多建筑还存在安全隐患,相关的一些配套设施也不健全。

  所以,为了能让老百姓有一个更舒适的生活环境,早在很多年前,国家就推出了以“棚户区改造”为名的项目,全国各地也积极地响应号召,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掀起了一片“棚户区改造”的浪潮,可由于棚户区改造并非是一件易事,且又涉及很大的利益,因此,在许多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都会出现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我们最常见的就是补偿问题了,比如许多地方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名目,擅自降低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其次就是,在补偿问题中还会发现棚户区改造存在程序方面的问题,比如未依法发布补偿安置方案等涉及被征收人利益的一些信息文件。那么,在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应该要怎么办呢?

  【基本案情】

  怯某是河南省某市某村村民,其在该村合法拥有一处房屋,怯某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家会遇上拆迁,但就是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发生在了他的身上。当地相关部门为推进城市化建设,决定对怯某某所在村庄进行棚户区改造,并由其组建的拆迁指挥部向怯某某所在村庄的村民发放了宣传手册,随之便开始大面积的拆迁,而怯某某的房屋也在此次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内。怯某某本想着棚户区改造是好事,其会积极地配合,但是在相关部门具体的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时,其发现此次棚户区改造中的补偿标准极其的低,根本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

  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怯某某也是不敢耽搁,因其知道,相关部门实施棚户区改造心切,所以,怯某某便没有多想,而是直接打算找一个专业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合理的补偿。随后,其便在网络上查找到了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一席之地的凯诺律所,在与凯诺律所的律师取得联系后,其便非常迫切的咨询了凯诺律师自己现在所遇到的一些问题,通过凯诺律师地一番解答,怯某某了解到了此次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由于自己不懂法,于是在与凯诺律师多次沟通后,怯某某决定委托凯诺律师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希望凯诺律师能在接下来的维权过程中,争取到与相关部门协商补偿的机会。

  【维权过程】

  可由于怯某某提供的资料比较少,且此次棚户区改造的信息还存在不透明的情况,因此,凯诺律师介入到该案件后,无法很好地对整个案件进行研判,也无法精准的针对怯某某的情况制定维权计划,于是在与怯某某沟通协商后,凯诺律师决定先指导怯某某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次日,在凯诺律师的指导下,怯某某便向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与此次棚户区改造相关的材料。

  可是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怯某某邮寄的申请书后,竟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怯某某的申请予以答复。针对市国土资源局的不作为,凯诺律师决定指导怯某某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希望市政府能责令他们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

  然而让在家都大跌眼镜的是,市政府在收到怯某某的复议申请书后,竟然也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复,只是向怯某某邮寄了一份通知书,要求怯某某本人在接到该通知书后的10日内去市政府核实身份说明情况,并补充相关的材料,无正当理由不到的,将视为本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面对市政府的无理要求,凯诺律师仍然指导怯某某向市政府邮寄了说明,但是在此之后,怯某某便没有再收到过任何的答复及决定。针对相关部门的各种刁难行为,凯诺律师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作出复议决定。

  庭审过程中,市政府辩称,其之所以没有作出复议决定是因为怯某某自己主动放弃了行政复议申请。面对市政府的这一波无理无据,凯诺律师是直指要害,称市政府提出要求怯某某亲自到场核实真伪的要求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其以通知的形式终止怯某某的维权程序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对怯某某合法权益的侵害。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凯诺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市政府未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律师说法】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被征收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后,相关部门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拒不作出复议决定,或是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这显然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相关部门收到我们的复议申请后,如果迟迟收不到复议决定,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针对相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