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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答复称在网站上已公开,可并未查到 复议又被驳回 法院这么判决
发布日期:2023-09-18点击率:181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答复称在网站上已公开,可并未查到 复议又被驳回 法院这么判决

  【基本案情】

  尹某某是河北省人,其与某村委会签订了拍卖四荒使用权合同书,由尹某某承包该村村委会的200亩荒地。2008年,当地相关部门因建设需要,决定对尹某某承包土地在内的土地进行征收。土地被纳入征收以后,尹某某也是十分支持及配合的。但是让尹某某非常意外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并没有依法发布征收文件,告知大家具体的征收信息,只有部分工作人员出面与尹某某进行协商补偿事宜。

  可是,尹某某认为,土地征收是一件大事,又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应当要依法依规的实施征收行为,可是现在都已经开始征收了,其却一直没有见到过任何的书面文件,就连最基本的补偿安置方案也是不尽如人意。由于土地征收信息不透明,补偿安置方案又不合理,所以尹某某并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其知道土地征收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就算其现在无动于衷,拒绝搬迁,拒绝交出土地,相关部门也不会提高补偿,公布相关的征收信息,而且还有可能会出招让强迫其交出土地,于是尹某某便决定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土地征收问题比较复杂,且又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尹某某便打算找一个专门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来帮助自己。于是其通过网络及打听之下联系到了在征地拆迁领域方面有一席之地的凯诺律所的凯诺律师,通过与凯诺律师的电话沟通,尹某某大概了解到了此次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一些违法行为。

  但为了全方面的了解此次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尹某某便决定启程前往北京与凯诺律师就自己的问题面对面对进行沟通一番。在与凯诺律师面对面沟通过后,尹某某对凯诺律师是赞赏有加,十分认可凯诺律师的办案能力,认为凯诺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又办理过多起胜诉案例,最终经过与思想的斗争后,其委托了凯诺律师全权办理此案件。

  【诉讼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发布相关的征收文件,所以尹某某能提供的材料是少之又少,但为了更好地帮助到尹某某,同时又为了全方面地分析整个案件,制定维权计划等,于是,凯诺律师便决定指导尹某某向国土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依法公开此次征地项目的批复文件、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和安置方案公告及征地红线图等材料,并以复印件的方式进行答复。

  一段时间后,尹某某收到了国土资源局的答复,该答复中称尹某某所申请的信息已经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可是尹某某并没有收到任何的答复。事后,凯诺律师指导尹某某去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多次查找相关信息,可均没有打到,尹某某认为县国土资源局的答复内容根本就不存在,却让其到网站上自行查找,这显然构成了不作为。

  针对国土资源局的不作为,凯诺律师指导尹某某向国土资源局提起了复议申请,可是市国土资源局却在审查后,以尹某某未能查阅到相关信息系网站系统升级原因所致,不能认定为县国土资源局构成不作为,最终,市国土资源局驳回了尹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面对市国土资源局的行为,凯诺律师马上决定指导尹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在庭审过程中,法院认为从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证据来看,相关的征地信息与尹某某所申请的征地信息不符,而其在复议过程中并未对此事实进行核实,因此,其作出复议决定的事实、证据不足。

  【诉讼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说法】

  实践中,这样的情况非常多,但是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说,土地征收必须要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救济权等,必须要将所有涉及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文件,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文件,在征收范围内依法公布,告知大家。但实践中,往往有的征收方并不会将这些文件依法公布,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这里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一旦遇到这样的情况,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