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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无证房屋要是遇到了拆迁能给多少补偿?
发布日期:2024-07-30点击率:47

  北京拆迁律师:无证房屋要是遇到了拆迁能给多少补偿?

  无证房屋要是遇到了拆迁,究竟能拿到多少补偿呢?下面我们就结合凯诺律师办案的情况来给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我们这里先要直言说一下,并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即没有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房屋都是违法建筑。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有未经登记的无证房屋,那么,相关部门需要在确认补偿标准(拟定补偿安置方案)之前先针对这类房屋进行调查、核实和认定。

  比如国有土地上的未经登记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将无证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肯定是不合法的,在相关部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需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相关的程序,对这类房屋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经过调查、核实、询问等。需要注意的是,调查等程序应当是以实地调查的方式来进行的,如果仅凭航拍图或是别人的口述来认定房屋的合法性,那该行政行为则是不合法的。

  在经过调查之后,如果房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那么,就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征收原则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根据该590号令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的补偿,以及相关的补助和奖励等。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一般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的市场价格。房屋价值最终的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房屋周边的房地产价格每平方米在一万元左右,那么,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对于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需要提供与被征收房屋同等价值的安置房,如果安置房较远,其安置房的土地价值远远没有被征收房屋所占土地价值高,那么,双方就需要补齐差价。

  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按照当地公布的相关标准来进行补偿安置的,有的是一人多少面积来进行补偿的,也就是按人口来进行补偿安置,但无论按什么方式补偿安置,原则上来说是不能低于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如果被征收之后,明显低于这一补偿原则,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对于经过调查认定等程序,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则会不予补偿,不过,实践中,有很多还是多少都会给予一点,并不会一点都不给,具体地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拆迁补偿都是通过协商得来的,所以,大家要抓住协商的机会。

  但这里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一点,如果无证房屋是很早之前建的老旧房屋,是因当时农村地区管理疏松、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其他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或者说是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原因并非出自被征收人自己,而是出于对相关部门的信赖等,且在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已经针对该未经登记的无证房屋进行了补偿登记,那么,就不宜直接将这类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

  比如《三江侗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中就明确规定,无证的“老祖屋”“自然灾害重建房屋”“唯一住房”经认定后,被征收上述无证房屋的户主积极主动配合征收部门征收工作的,在征收部门送达拆迁补偿通知之日起60日内与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和所占土地《征收协议书》的,可参照有证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可以按照合法建筑办理补偿登记,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拆迁补偿。实践中,如果相关部门将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无证房屋,或出于对政府部门信任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房屋以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被征收人任何补偿,那是说不过去的,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对于农村无证房屋如何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其中,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一般需要按照地方规定的房屋标准进行计算补偿费,宅基地的补偿费同样也是按照地方规定的标准计算。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有的是按每人多少平方米来计算,有的则是按照地方制定的标准和安置房评估价值多还少补原则进行计算。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相关部门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将自己好端端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危房,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拆除自家房屋,强行占用土地,或者说,未保障自己的知情权等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