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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关于宅基地两大问,建议马上收藏!
发布日期:2025-02-20点击率:36

  北京土地征收律师:关于宅基地两大问,建议马上收藏!

  一户多宅是否都是违法建筑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不管户口本上登记了几个人,都算一户,所以严格来讲只能在村庄内有一处宅基地。但是实践过程中,有的村民在村庄内会有两处宅基地,甚至是三处,不考虑其他的,这肯定是违反《土地管理法》中“一户一宅”规定的。

  但是,这里凯诺拆迁律师需要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违法建筑,在这两处宅基地中,如果其中一户是其父母留下来的,之后由其继承的话,那么这并算是违反了“一户一宅”规定,相关部门需要依法登记确权,且在遇上拆迁之后,也要按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补偿。

  另外,对于都有合法手续的,或者说两处宅基地的面积相加没有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的,那么从原则上来说也不属于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违法建筑。实践过程中,一旦遇到有相关部门将所有的一户多宅都以违法建筑来处理,且不予任何的补偿,那么广大村民一定要注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宅基地拆迁后有没有补偿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但是宅基地拆迁之后,很多人担心会没有补偿。这里凯诺律师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宅基地拆迁之后是需要给予村民补偿的,也就是说,宅基地的补偿跟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是两项补偿,宅基地与房屋需要分开来补偿。

  只不过,实践过程中,征收方会将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的补偿混在一起,事实上,这样一来,其实就变相地降低了补偿标准。因此,在宅基地拆迁之后,一旦遇上相关部门将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的补偿混在一起,也就是一块评估,一块算补偿,那么村民可以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若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地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