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土地纠纷律师:以租代征有哪些危害呢?
以租代征有哪些危害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耕地上建各类工厂对土地损害严重
如果农村土地被租赁出去之后,建设单位建设大量工厂,必定会对农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也就是说,如果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实际占用土地,之后就算判定以租代征行为违法,地上所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被要求责令限期拆除,村民拿回来了土地,那么土地可能也会因此失去原有的质量,比如租出去之前的土壤肥沃,拿回来之后,土壤变得坚硬等,没有之前那么的松软,这对以后耕种粮食会有很大的影响。
2、以租代征之后的风险往往需要村民自己来买单
比如在土地征收之后,如果遇到以租代征,但在征收方正式通过以租代征占用土地之前,村民并没有马上来阻止以租代征行为,或者是发现以租代征,直至相关项目建设完成村民才知晓此次征收,相关部门是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了土地,此时即使有关部门要求责令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所建的建筑物,要求恢复土地,那在此之间的这些损失,也往往可能需要村民自己来承担。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提醒大家,在征收之前,只要发现以租代征的痕迹,比如征收方说会直接与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协议,跟村民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说是村委会直接找上门来告诉自己,政府会以每年每亩多少的费用来给予自己补偿时,被征收人此时一定要注意,这有很大可能就是征收方已经决定采取以租代征来实际占用土地了,此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
3、以租代征,村民只能拿到一点点的租赁费
事实上,农民每年耕种土地所得的收益并不会比以租代征每年每亩政府给予的租赁费要少,甚至还可能会多于土地租赁费。所以,以租赁的方式把土地租出去,对农民老百姓来说并不合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这样只会减少农民的收益。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将土地租给政府,不仅可能拿不到合理的土地补偿费,而且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的补偿相对于来说也会有所减少,如果通过合法的征收,虽然也失去了土地,但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这些补偿是必须要给予被征收人的,而且征收之后的生活水平,还必须要高于征收之前的生活水平,这是最低的征收补偿标准,也是征收原则之一。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以租代征肯定是不合法的,如果征收方在没有征地批复文件的情况下,联合村委会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利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他们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并要求他们恢复土地原状,对于投诉之后没人处理的,建议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