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补偿律师:补偿没有谈成,人被赶出房屋,后将房屋强制拆除?法院作出判决
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了,征收方在推进征收工作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对被征收人断水、断电、强拆,强迫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是搬迁。但是实际征收中,尤其是双方就补偿事宜没有谈成的情况下,违法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的情况是屡屡发生。
管某是辽宁省人,其在所在城市的某村庄内有一处合法的宅基地和养殖圈棚,平日里,一家老小的生活也都靠养殖为生,生活也过得很惬意。2023年,当地相关部门因修建高铁,需要管某村庄内部分人家的土地和房屋,而管某的房屋正好也被划了在了征收范围内。
对于征收,管某是非常支持的。所以,在前期管某是非常配合征收部门的征收工作的。然而在补偿阶段,由于补偿标准太低(跟管某预期的不太一样),所以在补偿上,双方一直就补偿事宜没有谈成功,且也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管某所述,在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决定后,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先后对其作出了《补偿安置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补偿安置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是两份对被征收人权益产权影响的文件,所以被征收人如果对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服,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针对补偿安置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征收方不可以干涉。
换句话来说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救济期限未届满时,征收方如果想进行下一步征收行为,那么就必须要等到救济期限届满,且被征收人没有针对有关文件向有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征收人依法针对补偿安置决定或者是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了行政诉讼,征收方就只能等到案件结束。
可是本案中,征收方在没有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谈成,且作出补偿安置决定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救济期限还没有到的情况下,征收方就为了推进征收工作,组织了一批相关人员,将管某与其家人赶出房屋,并将其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同时连带着养殖圈棚也被一并强制拆除,且把管某饲养的山羊等其他家禽也全部强行拉走。
房屋被强制拆除之后,管某在多方打听之下,联系到了凯诺拆迁律师,经过前期的必要调查和走访,凯诺拆迁律师也发现了这其中很多不合法的行为。所以,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管某委托了凯诺拆迁律师。
凯诺拆迁律师进入案件之后,为了更好更有效地帮助管某,又结合调查情况及管某提供的相关材料,又重新把案件捋了一遍,包括是什么征收项目,征收项目目前都有哪些手续,征收方强制拆除管某房屋时的情况等,并在梳理之后,又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从原则上来说,补偿安置决定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是两份对被征收人权益会产生影响的文件,如我们前面所说,必须是要等到救济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是60天,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自被征收人知道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可是本案中,征收方在救济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就组织人员,强拆了管某的房屋,这肯定是不合法的。
其次,对于强拆,法律上并没有赋予相关部门有强制拆除老百姓合法房屋的权力,哪怕房屋是在征收范围内,哪怕是作出文件的救济期限已经届满。其也没有权力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相关部门若想拿到土地,推进征收,就必须要先向人民法院申请。
最后,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一般情况下,还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催告,催告后,若被征收人仍然没有按照补偿决定中的内容去做,也就是既没有搬迁,也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才能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中,凯诺拆迁律师抓住了这几个征收方的违法点之后,便马上指导管某向人民法院针对征收方违法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最终也在凯诺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法院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拆除管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整个征收过程中,一旦遇到违法强拆,被征收人千万不要慌张,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后马上针对强拆现场拍照、录像(尽量将强拆人员拍进去),之后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