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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地方规定的标准。所谓的一户一宅就是,一户人家只可以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不管你的户口本上有几个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七个人),只要在一个户口本上都算一户,就都只能享有一处宅基地,超过两处以上就算是一户多宅。
不过由于农村管理比较疏松,一户多宅的情形在农村并不少见。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好多农村老百姓往往会在同一个村庄同时拥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一处宅基地用于居住,另一处则往往空着),对于同时拥有两块宅基地并建有房屋的,严格来讲自然也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而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一户多宅,基本上都会被相关部门全部认定为违法建筑,尤其是在遇到征地拆迁时,征收方常常会以违反上述规定为由将多余的在征收范围内的一户多宅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以违建为由强制拆除房屋,且不予任何的征收补偿。那么一户多宅被征收之后,就都没有补偿,且一户多宅都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违法建筑吗?下面凯诺拆迁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来简单地为大家浅析一下
首先,凯诺拆迁律师需要在这里说明的是,近年来由于违法乱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导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荒漠化,非粮化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所以在耕地保护这块,国家有着很严格的规定及要求,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擅自占用土地,逾期是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对于因建设需要无法避开,或者农民需要建房用地的,必须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之后才可以开工建设。
所以,就依据当下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来看,未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等而建设的房屋,基本都逃不过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命运”。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文件,有关部门是可以通过卫星监测等手段来及时发现违法乱占耕地的情况的,一旦通过卫星航拍图发现违法占地的情形,那么对当事人来说则会非常的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