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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5-09-04点击率:181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怎么办?

  如果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应当要怎么办才好呢?被征收人一定要知道哪些呢?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必忙着自行拆除房屋

  在征地拆迁中,即使房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且还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被征收人也没必要就着急忙慌地自行拆除,哪些房屋真的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和建设手续。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在自己家房屋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收到了征收方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则会心里特别地慌张,害怕如果自己不按照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中的去做,就一点儿补偿都拿不到了。

  但这里凯诺拆迁律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即使房屋没有相关的手续,也不要自行拆除房屋,尤其是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征收方在征收前期的调查程序中已经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认定、调查,并登记的情况下,这说明征收方其实已经认可了房屋面积,只是介于被征收人拒绝了签订协议、拒绝了搬迁,导致他们的征收工作无法继续进行,从而才对被征收人作出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想要以违法建筑的名义来促进拆迁。

  所以,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后,千万不要为了拿那一丁点儿补偿,就盲目的直接自行将房屋拆除了,这对被征收人来说其实还是有很大影响的。因为房屋一旦被拆除,被征收人最终能不能拿到合理、公平的补偿就会非常的难说。

  马上审查房屋的具体情况及了解相关的法规政策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除了不要自行拆除房屋外,被征收人还需要了解自家房屋的具体情况。有的被征收人虽然在自己家房屋住了几十年,但是并不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比如房屋始建年限,房屋面积等等。所以在被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拆除房屋时,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家房屋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是是否存在招商引资的问题,又或者说是否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如果房屋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又或者是构筑物、建筑物是在招商引资的政策下建设的,那么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相关部门都不宜直接将此类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除此以外,房屋在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是建房手续之一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不宜直接强制拆除房屋的,否则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要及时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启动法律程序

  在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不管该文件作出程序是否合法,只要当事人认为该文件中的内容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该文件不服,那么一定要及时地针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申请行政复议,避免自己的房屋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根据《行政强制法》中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相关部门需要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房屋的,相关部门可以强制拆除。

  换句话来说就是,如果被征收人不想要让自己家的房屋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那么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一定要在收到该文件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这也是我们经常给大家说到的,只有启动了相应的法律程序,那么才有可能将征收方的强拆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征收方若想再强拆就得等司法审查的最终结果。

  不过这里凯诺拆迁律师建议大家,如果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了解征收程序是什么,被征收人千万不要盲目地自行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申请行政复议,避免浪费掉自己的诉权,可以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对于会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的文件,一定格外地注意,千万不要认为只是一份文件而已就置之不理了,一旦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被征收人将会非常地被动,也会不利于日后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