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胜诉公告】直击程序漏洞,凯诺...
喜迎元旦,顺遂无忧——北京凯诺...
【胜诉公告】法院撤销政府征收补...
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法院最终确...
凯诺拆迁律师近期办案动态
【收案公告】凯诺拆迁律师介入湖...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陕西某...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介入岱山县...
【收案公告】凯诺律师团阶介入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却一直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法院这么判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征收土地或房屋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征收方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需要将一些重要的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在拟征收土地的村庄、街道办事处等便于老百姓知晓的地方,告知广大被征收人,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主体,具体的补偿标准以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公告时间不能少于30日。
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极个别的征收方为了自己方便,为了不让被征收人抓住自己的把柄,便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将征收信息以书面的形式依法公开,导致许多被征收人无法第一时间知道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自己家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等,只能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得,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会给其造成极大的不便。
刘某与张某等人是河南省某市某村的村民,在当地分别拥有合法的住宅。但随着城镇化不断地建设,刘某与张某所在的村庄也开始大面积拆迁。但是在确定了征收范围后,相关部门却始终没有发布任何的征收文件,包括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因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所以刘某、张某等人就征收方给予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也产生了一定的怀疑。
因对补偿标准有一定的怀疑,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所以张某、刘某等人也就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刘栽等人就派代表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希望可以了解相关的征地情况,了解此次征收中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然而相关部门却是一推再推,最终不了了之。
刘某与张某等人不想再与相关部门纠缠下去,刘某等人还是决定直接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自己又不懂法,所以只能寻找律师的帮助,随后刘某、张某等人通过网络联系到了在征地拆迁方面颇有经验的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帮助自己获取与此次征收中相关的所有的征收文件,并争取合理的补偿。
凯诺律师在介入该案件之后,由于此次征收中并没有发布任何的征收文件,所以凯诺律师决定先指导刘某、张某等人向市国土资源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公开刘某等人所在区域的城中村改造以及土地收储项目中的所有材料。本以为这只是一次简单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却没有想到,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书之后,一直没有对刘某等人进行答复。
针对市国有土资源局的行政不作为,凯诺律师认为这已经侵害了刘某、张某等人的知情权,于是凯诺律师马上指导刘某等人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市国地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自己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市国地资源局在期限内对刘某、张某等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市国地资源局在得知自己被复议之后,竟然丝毫未悔改,还辩称刘某等人所涉及的土地征收项目已经在某村进行了公开张贴,并且相关的材料也已经在网站上公开。对于市国有土资源局的说法,凯诺律师认为,既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赋予了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那么相关事宜,被征收人就有权利知道,所以,对于被征收人所申请公开的事项,相关部门也应当要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进行答复,相关部门以相关的文件已经进行张贴和网站上已经进行公示为由拒绝公开,显然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
最终,市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确认市国土资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刘某、张某等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并且责令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对张某等人所申请的事项进行答复。
事实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是非常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但是在征收方未公布任何征收文件的情况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又是非常有必要的一个维权程序,只有获得相关的征收文件,那么,才能找到征收方更多的违法点,被征收人也才能具有针对性的,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凯诺律师想要在这里告诉大家的是,只要征收方未发布征收文件,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尽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遇到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拒不公开的,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总之就是不能拖延,以免错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甚至错过救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