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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公告】签订协议后房屋迟迟未拆迁 能否要求停止征收
发布日期:2019-08-06点击率:807

  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某街道的徐女士(匿名)日前找到凯诺拆迁律师,向凯诺拆迁律师诉说他们一家的遭遇。他们家住在龙湾区某村,不久前,村里说要搞拆迁,挨家挨户找人谈,但是协议并没有清楚地写什么时候交房,过渡期到底是多长时间。但是不懂法的老百姓都纷纷盲目签了协议。村民很快都被要求搬出了自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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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安置房却迟迟没有消息。大家感到非常奇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说好的拆迁,现在安置房没有开发建设,将来怎么安置大家,什么时候安置?自家房子也并没有组织人来拆除,那到底还拆不拆呢?

  有些村民提出来,既然不拆迁,就让大家搬回去住,不拆迁也好,房子价格也会随着市场增值!但是街道办并不同意大家搬回去住的方案,说谁要搬回去住,那是扰乱社会秩序,要拘留。

  徐女士带着一系列疑惑,咨询凯诺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凯诺所的孙善权律师接待了徐女士。

  孙律师经过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可能没有顺利拿下征地批文,由于国家对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总量控制,在目前各地大拆大建的大背景下,拿不下征地批文或者没有获得预期数量的征地批文,是非常常见的。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征地批文,那么此次拆迁就是违法拆迁,就可以要求停止拆迁,返还房屋和宅基地,或者根据老百姓的意愿作出其他的安排。

  孙律师表示,案件的关键点需要开展信息公开调查,确认当地政府征地批文的审批情况。于是,徐女士委托孙律师代其维权。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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