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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后莲花村的王先生(化名)于2009年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村委会同意王先生利用村北的一片土地建设养殖小区。该养殖小区具备合法、完整的申请、批准、备案等手续。2019年8月王先生的养殖小区被该区街道办事处认定为违法建筑,同时被下达限期拆除、清除通知书。次日上午,百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对养殖小区进行强制拆除。
王先生认为相关部门对其养殖小区的违建认定及强制拆除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严重违法,因此决定委托律师代其维权。王先生经过网络查询并亲自来我所向贾启华主任律师进行案件咨询,贾主任的维权方案及策略得到了王先生的认可,最终选择委托凯诺律所贾启华主任律师及杨辰助理律师代其维权。
目前,凯诺律师已经依法介入该案件维权事宜,相关法律程序正在有条不紊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