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当事人,你...
铜仁市印江县新寨镇当事人,你们...
福建罗源县碧里乡当事人,你们的...
烟台栖霞市高速建设占用山林地征...
瑞安市陶山镇当事人,你们的防洪...
河南商城县当事人,你们的环评批...
哈尔滨香坊区当事人,你的回迁协...
甘肃庆阳市镇原县当事人,你的市...
徐州铜山区当事人,你们的以租代...於先生世代生活在杭州滨江区长河街道,1986年9月经合法审批,在长河街道长一社区祠堂前35号取得建房用地,并在该宅基地上建有一处房屋及院墙。2019年4月2日,长河街道办未经法定程序,组织人员将於先生的房屋及院墙拆除。后来强拆行为被(2019)浙0108行初27号行政判决确认违法。
街道办强拆行为致使於先生一家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故於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街道办将於先生位于滨江区长河街道长一村祠堂前35号房屋及院墙恢复原状,并要求赔偿屋内装修及物品损失以及搬迁费等等。
一审宣判之后,於先生对九百多万货币化安置的判赔数额并不满意,所以决心二审重新聘请律师介入。在多方比较之后,於先生的亲属慕名联系了凯诺律所主任贾启华,贾主任对其疑虑耐心做了解答使其思路豁然开朗。最终於先生一家决定委托凯诺律师介入二审代理。目前相关程序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