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和辖区周边的2.6万名村民是一个生态共同体、利益共同体。”9月10日,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汪长林,从开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郑建维手中接过一沓集体林“林地保护地役权证”。
集体林林地的所有权归村(组)集体所有,但使用权主要归村民。村民想要开发林地多赚钱,国家公园又要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这个矛盾如何破解?这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共性问题。
早在2018年,钱江源国家公园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集体林地保护地役权”改革,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和社区共管机制,将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集体林地等重要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管理,实现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在实际控制意义上的主体地位。
“我们通过保护地役权的改革,限制集体土地的部分或全部经营使用权,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并通过生态补偿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汪长林说,地役权的发证对象为国家公园管理局。目前,登记机关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地役权登记系统的开发和录入,并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相关联,确保了地役权的合法化。至此,钱江源国家公园保护地役改革已形成完整的链条和闭环。
“林地保护地役权证”的发放,给钱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27.5万亩林地的生态保护再加了一把“安全锁”。钱江源国家公园每年给予43.2元/亩的地役权补偿,总补助金额为1100多万元。“我们村有8000多亩集体林地在国家公园范围,今年获得了30多万元补偿。”开化县长虹乡桃源村党支部书记范家兴说。
前期,钱江源国家公园通过与各林地地块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各村民签订三方协议,规定村集体、村民有对林地进行保护的义务,村民对林地、林木的流转及利用等使用权属的转让,需经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许可。
“这次共颁发了2753本‘林地保护地役权证’,生态补偿费惠及2.6万人。”汪长林说,“林地保护地役权证”有效期到205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对村民转让林地、林木过程中有涉及生态破坏行为的,钱江源国家公园可行使一票否决权。来源:衢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