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多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违规占用防护林不查处反当政绩
旅游度假区项目擅自在沿海防护林范围内修扩建游客中心、泡泡屋、海洋馆、别墅等经营设施,违规占用防护林地,当地不但不及时查处,还将其作为政绩;
在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启动建设所谓生态修复项目,实为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本该严格保护的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际上管理松散,保护区内违规养殖等问题长期存在,且900余株红树林陆续枯死,管理部门竟未及时发现问题;
一个城市有多达30余处人工水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超采区内发生数千起超量取水问题,当地水务部门基本未依法查处;
企业长期超规模开采、无证开采,甚至以虚假台账应付现场检查,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对整治工作相互推诿,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12月1日,随着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公开通报第一批5个案例,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由此曝光,随之浮出水面的还有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违规占用防护林地
监管不严不予查处
11月21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至第二天下午,第三轮第一批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从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的发言中可以看出,督察重点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至12月1日,进驻时间已近第一个10天,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被福建省漳浦县写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成绩总结的七星海景区建设,在这次通报中成了“问题”。11月24日,督察组在现场督察时发现,漳浦县七星海旅游度假区存在违规占用防护林地的问题。
据了解,沿海防护林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等作用,对改善沿海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影响,其中基干林带是沿海防护林体系的核心。
对于沿海防护林的保护,《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防护林地或改变防护林地用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也明确,除省级以上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以及重要的生态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基干林带。
督察组发现,2019年5月以来,漳浦县七星海旅游度假区项目擅自在沿海防护林范围内修扩建游客中心、泡泡屋、海洋馆、别墅等经营设施,违规占用防护林地75.4亩,其中63.6亩属于基干林带。漳浦县对此并没有进行及时查处。
不止七星海旅游度假区,漳浦县翡翠湾滨海旅游度假区配套项目也存在违规占用沿海防护林地的问题,占用约54.6亩,陆续建设了康养中心、房车营地、足球场看台等经营性项目。漳浦县对此疏于管理、监管不严,至今未进行依法处理。
违规养殖长期存在
地方漠视不予整治
几乎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背后都有着监管部门的问题。
此次通报中,对于三门峡城乡示范区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等问题,督察组直指“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
早在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要求,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2020年3月,三门峡城乡示范区在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启动建设包含好阳河湿地公园的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在《通知》下发时,规划面积约660亩、挖土面积约50亩的湿地公园一期工程正在施工,三门峡城乡示范区不仅未及时纠正违规建设行为,反而于2021年8月继续违规开工建设规划面积约930亩、挖土面积约400亩的二期工程,并于2022年8月全部建成两期工程。在好阳河入黄河口不足10米宽的河道基础上实施大面积开挖作业,严重破坏河道附近耕地、林地等原生地貌,总挖方量约27万立方米,且未经许可违规取用黄河水25万立方米,形成约450亩水面、9个人工岛屿的好阳河湿地公园。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工程实际违规占用耕地490.77亩,其中包括“三区三线”划定的14.17亩永久基本农田。
在人们固有印象中“山清水秀”的海南,这次也被督察组发现了问题。督察组在通报中对当地监管措辞严厉:“海南省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对红树林保护重视不够,保护不力。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思想认识有偏差,保护区监督管理不到位。文昌市对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督察整改任务推进缓慢,保护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三亚市、儋州市、临高县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对红树林破坏问题未及时查处。”
海口市东寨港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国际重要湿地,也是迄今为止我国红树林中连片面积最大、树种最多、林分质量最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自然保护区。但督察组发现,该保护区管理松散,保护区内违规养殖等问题长期存在。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长期不按照批复边界对保护区进行管理。
督察组在现场看到,保护区上百艘渔船随意进出,拖网、地笼随处可见。据了解,保护区的缓冲区、实验区仍违法存在约560亩养殖塘、7个渔船临时停靠点,临高县彩桥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有约400亩养殖塘,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长期漠视此问题,未制定整治方案,未开展清退还湿工作。三亚河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还建成金鸡岭桥头公园篮球场、喷泉广场、停车场等,侵占保护区约109亩。2020年,三亚亚龙湾青梅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未经批准建成两层建筑物,侵占实验区约5.6亩。
令人心痛的还有临高县彩桥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900余株红树林,2019年以来陆续枯死,但保护区管理部门未开展相关巡查,也未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拯救恢复措施。由于缺乏监督检查,红树林砍伐破坏时有发生,甚至到督察组现场调查时,才知道红树林已遭受破坏。2022年以来,儋州市光村镇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21.9亩红树林被陆续砍伐。2023年5月以来,临高县博厚镇马袅湾生态保护红线内约6亩红树林被砍伐破坏。
超量取水问题频发
不作为乱作为突出
“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在谈及甘肃省张掖市违规取水问题突出,加剧生态退化风险的问题时,督察组作出如是批评。
大量人工水面长期违规取水。督察组发现,张掖市甘州、临泽等区县有30余处人工水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水域总面积达6000余亩。由于长期大量抽取地下水,张掖市形成7个超采区。2016年印发的《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明确要求,张掖市到2020年压减地下水取水量6640万立方米,但实际仅压减84.6万立方米。2020年以来,超采区内发生数千起超量取水问题,当地水务部门基本未依法查处。
要么是不作为,要么是乱作为。张掖市地下水超采区均为限采区,2016年以来,当地水务部门违规审批致远林业科技有限公司等20眼井。甘肃省水利厅2016年1月要求,2016年全部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张掖市不仅未落实相关要求,甚至又为经开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河西制药等49眼井发放了取水许可证。2020年以来,限采区内超许可取用地下水1.6亿立方米,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此外,甘州区和高台县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在黑河干流建设3座橡胶坝用于蓄水。
在青海省海西州,督察组批评当地“盐湖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部分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对柴达木盆地自然生态造成严重影响”。
从通报情况来看,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开发中存在无序扩张、违规取水、侵占草地等问题。
例如,察尔汗盐湖区域氯化钾生产企业长期超规模生产,采矿许可证批复每年总量为397万吨,但2019年至2022年实际年产量分别超出采矿许可的78.8%、70.7%、57.9%、84.1%。其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公司实际建成产能500万吨,是采矿许可证批复生产规模的3.8倍。其所属的三元钾肥公司没有取得环评和用地手续,违规建设1.28万亩晒盐池。青海发投碱业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公司没有落实德令哈市政府整改整治中限产50%的要求,以虚假台账应付现场检查。
不仅超规模生产,还存在私挖乱采乱象。格尔木市5家企业和2个个体经营户私挖18个盐田,占地525亩,大部分没有办理采矿许可、用地等手续,弃渣弃土随意堆放,卤水沟渠支离破碎。格尔木市和海西州盐湖管理部门对整治工作相互推诿,违法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违规取水的问题也很突出。柴达木盆地多年平均降水量仅为83毫米,属于极端干旱区。水资源是盐湖产业发展的命脉所在。督察组发现,一些企业不顾水资源刚性约束,违规取水用水。
违法占地和侵占草地,对于极其脆弱的柴达木盆地生态环境来说伤害也很大。督察组发现,青海发投碱业公司、中盐青海昆仑碱业公司蒸氨废液排放场长期违法占地约2.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086亩。昆仑碱业的蒸氨废液排放场西侧坝体2019年以来出现明显渗漏,对相邻的柴达木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构成威胁。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仍在继续,显然后续还有案例曝光,期待有关问题能够得到切实整改。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