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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点击率:92

  揭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揭西府公〔2023〕6号

  为解决揭西县产业园扩园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拟对位于金和镇和西村、河内村及塔头镇大丰村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获得批准后全部用于揭西县产业园扩园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位置及面积: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金和镇和西村新寨、河内村老猪场及塔头镇大丰村大埔墘地段(土地坐落详见征地位置图),面积合计约为20.4025公顷(折合约306.04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权属为金和镇和西村经济联合社、和西村新寨经济合作社、和西村老寨经济合作社、河内村经济联合社、河内村荖藤经济合作社及塔头镇大丰村大坪埔经济合作社等六个村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

  四、土地现状调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县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和结构等现状进行核查,请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共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过半以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召开听证会。

  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揭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