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已取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黑政函〔2024〕49号),已列入《齐齐哈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龙沙区、铁锋区段)。
二、征收(使用)土地目的
为保证市政环境整体水平的提高,需要城市供热基础设施的发展能与城市建设同步,使经济繁荣的同时,创造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实行大型集中供热,不仅能为齐齐哈尔市区提供稳定、可靠、高品质的热源,而且能有效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方便居民日常生活、合理利用城区有效空间等,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均十分显著。
三、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使用)土地位于齐齐哈尔市,土地权属涉及龙沙区和铁锋区。本次申请土地总面积0.2427公顷,其中,农用地0.1154公顷(耕地0.0259公顷),建设用地0.0018公顷,未利用地0.125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2409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土地0.0194公顷,其中,农用地0.0176公顷(耕地0.0176公顷),建设用地0.0018公顷;国有土地0.2233公顷,其中,农用地0.0978公顷(耕地0.0083公顷),未利用地0.1255公顷。
拟征收(使用)土地面积、权属、地类等以现状调查和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年度变更成果为准。用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图为准。
四、拟征收(使用)土地规划的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开展现状调查有关要求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现状开展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相关土地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使用)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确认表签字确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六、相关要求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年内,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对擅自改变地类的,其征地补偿安置仍以本预公告发布前地类为准。
特此预公告。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