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府告〔2024〕126号
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惠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巽寮度假区巽察村地段,属平海镇巽寮村石下、旺楼经济合作社等集体土地,面积约为6.1121亩,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四至界线图》。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巽寮管委会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信息。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在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惠东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惠东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