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当事...
河北青县马厂镇当事人:你们的相...
山西太原市娄烦县当事人:你们的...
云南文山市广南县当事人:你们的...
辽宁本溪市明山区当事人:你们的...
山东临沂市沂水县当事人:你们的...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当事人:你们的...
齐齐哈尔富裕县当事人:你们的案...
锦州北镇市正安镇当事人:你们的...铁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管理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04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铁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并就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以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调整系数为1.2。
三、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比20%,安置补助费占比80%。
四、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年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5%给予补偿。
五、此次调整后的铁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铁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7日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