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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起纠纷,普法释理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1-06-18点击率:545

  土地在农村百姓心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是农民赖以生产、生活的基础。由此,村民之间常因承包土地或宅基地引发纠纷,致使矛盾日益凸显。

  /案情回顾/

  李大爷和王大爷系同村村民,和睦相处几十年,最近却因0.7亩土地发生了争执。事情得从1998年说起,当时李大爷、王大爷分别取得了村里7.2亩和6.85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于2016年分别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但耕种了20多年后,李大爷却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土地少了0.7亩,而承包相邻土地的王大爷却多了0.88亩,李大爷执拗地认为是王大爷在耕种时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对此,王大爷坚决否认、寸理不让,李大爷遂诉至老河口法院,请求依法判令王大爷立即返还占有的0.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丢掉半分地,吃馍都不香!”得知李大爷急切的烦恼,承办法官卢勇立即着手查明案情。审理过程中,卢法官组织两位老农对诉争土地进行现场勘察:争议的土地为南北走向,相邻耕地交汇处还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水沟为界,沿着地界来回查看、步量后,能够认定双方在取得土地经营权后均未越界耕种。期间,书记员当场制作勘察笔录,双方均签字确认。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中原告诉请被告返还0.7亩土地,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之诉,侵权事实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侵害结果等因素共同认定。原、被告分别取得诉争地块的土地经营权后,对土地界限均不持异议,并各自在划定界限内耕种经营已有20余年。在此期间,原、被告二人一直相邻耕作,被告从未有越界耕种的侵权行为,故对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不予支持。最终,因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耐心的释法析理工作,双方服判息诉。

  /治标还需治本/

  为减少该村承包土地纠纷和村民间的矛盾,卢法官决定追根溯源。通过走访调查,得知该类矛盾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源于村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出在村委会干部未能准确掌握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纠纷时办法不多、理讲不透,进而引发诉讼。

  为了将此类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减少村民诉讼成本,卢法官与村委会联合开展了法治进乡村活动。法律宣讲会上,卢法官首先组织村民学习了《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知识,之后又针对该村存在的土地承包纠纷,深入分析成因,寻找解决途径。经过整个上午深入浅出的交流,卢法官与法庭干警有问必答清、有理必讲透,用百姓语言让村民们知晓了不少关于土地的处理案例,也使村委会干部基本掌握了土地法律知识与析理解纷技巧。

  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老河口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着力从源头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这其中有解疑、有普法、有释理,有审执干警们对基层群众的深厚感情,还凝聚着一波又一波的法治思考、汗水与努力。

来源:老河口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