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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灵溪镇当事人,你的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未经登记是否合法有效
本文转自:闽西日报
【问】林先生:我2020年10月承包村里的一块农田,2022年5月我将这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了村里的李某,当时没有征得村委会同意,也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请问这样转让是否合法有效?
【答】李葆明(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先生,你好!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们国家的农村社会系“熟人社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互相熟悉,承包的地块人所共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有利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流转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你们的转让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要提醒受让方在受让期间不能用于非农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