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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使用权能否进行抵押?
发布日期:2024-05-27点击率:89

  耕地使用权能否进行抵押?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删除了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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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哪些权利?

  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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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多久?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04

  土地经营权需要登记吗?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05

  保姆在老人生前鞠躬尽瘁,老人担心担心自己死后保姆居无定所,他可以怎么办?

  为贯彻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06

  居住权能转让、继承吗?

  不能。

  07

  设立居住权需要登记申请吗?

  需要,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08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还存在吗?

  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09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还能对外出租吗?

  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需要签订合同吗?

  需要,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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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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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将一辆汽车分别向三个债权人抵押时,三人如何受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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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如何受偿?

  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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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