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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莲征预〔2026〕15号 )
发布日期:2026-02-26点击率:24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莲征预〔2026〕15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莲都区碧湖互通至九龙大桥连接线工程一期建设需要,拟征收莲都区碧湖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碧湖镇南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0672公顷(16.008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红线图.pdf

  莲征预〔2026〕15号.pdf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来源:莲都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