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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大垛镇朱先生:您的案...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溪区刘家镇中心村第二村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2026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南溪区建筑垃圾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属地镇(街道)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3月1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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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溪区2026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来源:南溪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