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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大垛镇朱先生:您的案...西安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高陵)征预告字〔2026〕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道东城坊村、罗家村、肖家村。拟征收土地面积31.2899公顷(具体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为工矿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由高陵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高陵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8日
来源: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