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庆祝北京凯诺律所建所九周年...
齐齐哈尔富裕县当事人:你们的案...
锦州北镇市正安镇当事人:你们的...
邢台新河县当事人:你们的不动产...
台州玉环市玉城街道当事人:你们...
广东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当事人:...
浙江温州平阳县鳌江镇当事人:您...
黑龙江齐齐哈尔泰来县江桥蒙古族...
黑龙江绥化海伦市当事人,您的行...
泰州兴化市大垛镇朱先生:您的案...汤土预公告〔2026〕6号 汤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中华路以东、乾坤大道以北、易源大道以南、京港澳大道以西范围内,涉及白营镇杨庄村、大张盖村等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三)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或镇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2日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9日
来源:汤阴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