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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发布平海镇六乡村7.25亩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日期:2026-04-23点击率:91

  惠东县发布平海镇六乡村7.25亩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据惠州市人民政府消息,为满足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惠东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平海镇六乡村张家墩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7.2522亩,并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告明确了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具体实施安排。

  一、征收范围与现状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东县平海镇六乡村张家墩村民小组地段,面积合计7.2522亩。其中,农用地1.3525亩,林地5.8997亩。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用于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三、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农用地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2.6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9万元/亩;林地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节系数0.55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29.8827万元。

  (二)其他补偿: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惠州市及惠东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为56.7402万元。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以1030元/平方米折算货币补偿。

  (三)社会保障:按1.6353万元/亩标准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合计11.8595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五、征地补偿总费用及支付

  征地补偿总费用为98.4824万元。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补偿款将在土地征收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兑付。

  六、相关事项

  公告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3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在此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平海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对本方案有异议者,可在上述期限内向平海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