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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要“合并”!确权过的土地怎么变动?
发布日期:2019-07-22点击率:928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土地整理已成为2019年土地改革的重点工作。然而,随着农村土地整理改造工作的开展,许多农民朋友担心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特别是现阶段,土地整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土地整理是否已得到确认?实际上,这是农民朋友对土地整合的误解!

  农村土地的整合主要是对农村分散土地的整合。通过"小块大块、多块一片"的土地交换,可以将分散的农民朋友手中的零星耕地集中起来,解决农村土地分割问题,大面积、持续地耕地,提高农民的种植生产能力。而土地整合的主要前提是保障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因此,农村土地的整合不是要收复农民手中的土地,而是要大规模整合分散在农民手中的土地!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大部分农村土地分散零星承包,土地确认工作也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根据承包经营权合同登记的。同时,国家明确指出,要保证农村土地承包权益长期稳定,土地整合不会收回农民已经确认的土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承包土地管理期限内,个体承包经营人之间的承包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土地整合改造,提高土地种植效率,降低农民朋友的种植成本!

  农村土地一体化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降低农民的种植成本。然而,现阶段农村仍有大量闲置建设用地。这些闲置的建设用地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阻碍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因此,农村闲置建设用地也将得到整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或荒芜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免费收回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权。长期闲置的建设用地,将由农村集体收回,用于土地整理工作!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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