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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准土地租赁法规 筑牢春耕生产根基
发布日期:2026-03-27点击率:68

  把准土地租赁法规 筑牢春耕生产根基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土地流转、租赁是启动生产的第一步。为切实保障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法权益,引导大家理性借贷、规范签约、依法履约、防范风险,高台县人民法院特推出“法护春耕·普法助农”系列宣传栏目,以法治力量护航春耕生产。

  签合同,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为避免口头约定扯皮,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并重点写清以下几点:

  1.四至边界与面积:写明土地的具体位置和亩数,最好附图。

  2.土地用途:必须明确用于农业用途,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比如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或搞非农建设。

  3.租赁期限:法律规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4.租金与支付:约定好租金是多少、按年付还是季付、什么时间付。

  5.期满后处理:合同到期后,自己建的灌溉渠、大棚等设施怎么办?是拆除还是折价补偿?提前约定好能避免后续很多麻烦。

  注意啦,这些合同可能“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时要避开以下陷阱,否则合同可能自始无效:

  1. 违法改变用途:把耕地租给别人挖沙、取土、建房子,这种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比如租地用于损害环境或公共利益。

  3. 恶意串通:双方串通损害了村集体或邻里的合法权益。

  4. 超期租赁:约定租期30年,超过20年的那部分法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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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到期地上大棚和建筑怎么办?

  这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处理原则如下:

  1.有约定,按约定:合同里写清楚了的,就按合同办。

  2.无约定,可协商:对于仍有使用价值的大棚、农具房,可以折价补偿给出租方,由出租方继续使用。

  3.依法恢复:如果商量不成,或者地上建筑属于违法建设、影响了后续耕种,承租方就应当负责拆除,把土地恢复成能耕种的原状交还给出租方。

  慎重维权要理性

  1.留存证据:合同、交租的收据或转账记录、平时的沟通短信或微信记录,都留好了,这是维权的基础。

  2.守信履约:按时交租,不擅自转租,不拖欠租金。

  3.理性维权:有了矛盾先协商,可以找村委会、乡镇司法所调解,或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守法用地,规范签约,祝大家春耕顺利,马年有个好收成!

  来源:高台法院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