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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召开2018年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主要包括这些内容!
发布日期:2018-06-01点击率:885

  5月25日,自然资源部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交流经验,分析问题,部署开展下一步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昊出席并讲话。副部长曹卫星,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作工作部署,部党组成员张德霖主持会议。

  陆昊强调,自然资源系统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等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一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特别是实质性要求和方向;二要搞清楚改革面对的主要问题,既要做定性分析,还要做充分的数量分析;三要有足够多的点上实际操作经验的归纳总结,不能简单推理;四是改革举措要具有可操作性,注重工作路径设计、技术支撑、职责分工和必要财力保障;五要注重研究法理和相关法律;六要对创新型问题加强基本理论研究。

  陆昊指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制度创新成果,但也存在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问题试点不充分等问题。下一步,各试点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要求,特别是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根本要求,切实担负起试点工作的重大责任。一要勇于实践,充分试验工作中所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二要敢于触碰难点,如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公共利益确定,既公开公平公正又科学简便的程序设计,合理期限的多元保障机制,国家、集体和个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问题;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实施主体、入市交易规则、入市的集体决策程序、入市与规划关系等问题;如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载体、形式、外延界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节约集约利用等问题。三要边试点边归纳总结,特别要注意推动工作中时刻与中央精神“对表”,守住试点工作中央要求的政策底线。四要边试点边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五是部相关司局要加强过程控制,对试点问题密切关注、深入研究、及时纠偏。

  河北省定州市、河南省长垣县、浙江省义乌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四川省泸县、甘肃省陇西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就试点工作进展和成效、做法和经验、问题和建议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各试点县(市、区)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在试点地区挂职的同志,部有关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阶段成果显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稳妥推进,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社会和市场对于入市集体土地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截至2018年3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812宗,面积1.6万亩,总价款约183亿元。在这一过程中,各试点地区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有益探索。一是摸清了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底数,33个试点地区共查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11.9万宗、141.5万亩。二是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33个试点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发证25万多宗,发证率82%,为入市改革廓清了权属基础。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入市途径及配套措施,试点地区积极开展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整治入市实践,且均已有成功案例。四是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截至今年3月,试点地区共办理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贷款金额约23.56亿元。五是探索加强村集体内部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健全完善集体土地资产处置决策程序,防止私相授受。六是积极探索入市主体及其组织形式,各试点地区将乡镇、村和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作为入市主体。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各地在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村民自治管理、探索新的取得方式以及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快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切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大部分试点地区均已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普遍对依法取得的宅基地进行了确权登记发证。截至2018年3月底,试点地区共办理农房抵押4.7万宗,抵押金额91亿元。二是加强村民自治管理,积极探索宅基地取得和使用新路径。试点地区组织编制完善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强化自治组织作用,探索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农民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深入探索有偿使用制度。三是加大闲置宅基地盘活力度,稳步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试点地区多渠道募集有偿退出资金,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有偿调剂和流转机制,探索适度扩大退出范围,探索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统筹利用闲置宅基地。截至2018年3月底,各地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9.6万户、7.1万亩。

  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在缩小征地范围方面,各地普遍研究了土地征收目录,探索了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将一些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的建设用地,不再实行土地征收;在规范征地程序方面普遍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民主协商机制,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建立健全土地征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多元保障方面,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拓展安置和就业途径,通过留地留物业安置、入股安置、留粮食安置以及征地补偿款代管,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来源: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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