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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律师:土地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8-08-24点击率:917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农民可以将自己承包的村集体土地部分或全部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给第三方经营, 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体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为。对于互换、入股这两种流转方式很好理解。

  什么是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

  什么是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什么是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土地转让与转包、出租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转包、出租与转让的相同之处:

  (1)转包、出租与转让都是由承包方主张权利,或转包,或出租,或转让;

  (2)转包、出租与转让都是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并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3)转包、出租与转让都是由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转包费或出租费或转让费数额;

  (4)转包、出租与转让都不能超过法定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

  转包、出租与转让的不同之处:

  (1)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

  (2)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3)转让后新的承包方应当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而转包和出租继续保持原承包关系。转包和出租的,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转包和出租期限届满后,原承包方仍享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转让则不同,转让后,原承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终止,由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从转让之日起,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具体参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来源:百度知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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