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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40周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十大关键点
发布日期:2018-12-19点击率:828

  近日,庆祝中国农村改革40周年,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了题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专题报告。他强调,今年是我国农村改革40周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

  韩长赋指出,40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先后经历了确立、完善、深化三个阶段,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基础上,经过长期探索逐步确立的,展现出广泛适应性和巨大包容性。总结40年改革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处理好稳定与放活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渐进性改革方式,坚持因地制宜。

  韩长赋强调,土地制度作为农村最基本的制度,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变化进行改革和完善,这是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要明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线、目标、重点、路径和底线,准确把握改革的形势要求,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强化土地制度供给。要把握好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即产权关系明晰化、农地权能完整化、流转交易市场化、产权保护平等化和农地管理法制化。

  韩长赋指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任务艰巨而繁重。要深入研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

  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既要保持土地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要赋予一些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的地方一定的改革完善空间,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二是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厘清权利主体的权利边界和相互权利关系,完善所有权承包权权能内容,平等保护经营权。

  三是处理好规模经营与小农户发展关系,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是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权退出制度,总的要求是积极稳妥,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处理好各方关系。

  五是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拓宽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的资金来源。

  六是强化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七是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八是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九是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处理好稳定和放活的关系,明确底线,扩权赋能,稳妥试点。

  十是改革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制度,让农业农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节选自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来源:农业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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