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农村土地流转应遵循什么原则?这几点你必须知道!
发布日期:2019-12-05点击率:976

  有很多农民朋友都咨询过,农村土地流转是否该遵循自愿的原则,因为在新闻里看到近几年强行推进土地流转的地区不少,土地流转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在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发布会上,这个问题得到了回应。

  土地流转过程中,是否可以不顾农户意愿?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民流转,也不能阻碍农民的流转。

  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的权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须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确保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确保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能够因时因地有序地推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也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

  土地的流转是为了激发出更大的活力,但流转不流转土地,是承包农户自己的愿望,是他自己的选择和决定,谁也不能强迫。农户自愿是第一位原则,如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不顾农民意愿、强制性进行流转,也就违背了流转的初心。来源: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