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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搞养殖,能一次性签约30年吗?
发布日期:2020-05-15点击率:66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成栋)近日,有读者来电咨询:村子里土地流转给企业做养殖,从2018年算起,签约时长30年,合规吗?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

  “土地可以流转,但签约30年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定;对于承包户来说,也不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我省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剩余时间没有30年。”前述负责人介绍,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二轮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大体是1998年至2028年,“‘余额不足’了”。就在此前,我省正式在眉山市青神县、德阳市什邡市、广元市苍溪县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省级先行试点。原则上,前述三县(市)先行试点在2021年底前完成。

  此外,从农户利益角度而言,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改革的深入、涉农新业态的不断产生,承包地流转费也在随之不断增加。“不管签约的条款中对于流转费如何规定,都肯定与现实有出入。而且,30年间里,实际经营土地的业主、企业自身是否会出现意外导致无法履约?”前述负责人介绍,综合各方因素考虑,不建议农户在流转土地时签“长约”。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