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当中,而流转过程中,会出现因多种原因导致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像交通不便的土地,会用来搞养殖业。那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处罚呢?
一、土地流转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吗?
土地流转不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因为随着耕地流失的严重,国家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在流转过程中绝对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像流转的土地类型为农用地,则只能用于从事农业种植,不能用来建房或非农行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先要明白土地用途,以下是我国常见的土地用途:
1.农用地
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
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
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二、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如何处罚?
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的这种行为,有可能就构成了非法占地行为,情节非常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一是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二是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将会收回土地;
3.三是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此外,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土地用途一旦确定,不可擅自改变。否则,出让方可解除合同;一旦出让方解除合同,受让方不但会因此而丧失土地使用权,而且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总得来说,土地流转不可以改变土地性质,而出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将会收回土地,并处以罚款。
来源:土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