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当前农村土地实行的是户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按人口承包承包集体土地,各家各户单独种植经营。这项制度实行之初,农民拥有了土地耕种的自主权和收益自主权,“交上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就是自己的”,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生产力迅速提高,农民也因此通过辛勤劳动逐步过上了幸福生活。
但在当前,随着农业机械和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农业种植经营对市场信息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一家一户的小农户承包经营已经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工厂城市,从土地上解脱出来;另一方面,较低的劳动产出率让农业缺乏市场竞争力,低廉的农产品价格让农民不能依靠种地满足日常生活花销需要。
土地要大规模集中吗?土地是集中耕种还是平均分到各家各户继续小农经营?这是广大农民十分关注的问题。实际上,土地大规模集中当前很多地方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可行之路。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家庭农场达到近60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从事农业生产托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37万个,但质量整体上还不太高。近期,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并提出加强培育的4点原因,这一下将会催生大批“农场主”,抓住机会的人要发了。
(1)破解“未来谁来种地”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很多农民进城打工一个月的收入抵得上在家种地一年的收入,进城打工已经形成一种潮流。年轻农民要么通过上学进入城市工作,要么就早早进城打工,没有多少人愿意留在农村种地。“70后不想种地、80后不愿种地、90后不屑于种地、再往后不会种地”已经成了现实写照,大力培育新型农业主体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
(2)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迫切需要。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产业。农村产业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农业,农民就要向土地要效益、向土地要收益,把农业产业这个老大发展好,才能推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是农村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3)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的迫切需要。农业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当然不能一成不变地种植粮食作物,也不能满足于已有的生产和经营模式,必须不断创新、不断探索,必须具有灵敏的市场反映。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就是引导他们不断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积极从事绿色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4)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很多农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认识不全面,觉得这事对“种粮大户”有利,是在培养“农场主”,和普通农户没有关系。实际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与小农户密切关联,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将会对小农户产生一个有力带动,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来源: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