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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如何进行?补偿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22-05-23点击率:310

  征地拆迁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一位遇上拆迁的人都希望最终的拆迁能达到自己所期望的那样,能够一夜暴富,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并不是每个被拆迁人的期望都能实现,有的地方甚至是越拆越穷,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征收方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我们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为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从上述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了征收主体、征收原则、补偿项目及相应的补偿方式等,但是就补偿如何计算,该条例中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只是明确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原则上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虽然说国务院590号令没有详细的补偿规定,但是地方上却有制定办法,这些办法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更详细的规定,尤其是在相关的补偿问题上,制定了更为详细的计算方法。

  比如《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征收房屋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进行补偿。停产停业的职工月生活补助费,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停产停业职工数量以生产经营者在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月平均人数计算;发放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期限按6个月计算。

  征收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6个月计算;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实际期限计算。

  所以,被征收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及房屋拆迁补偿究竟能有多少,不仅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最终才能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那么,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要是觉得相关补偿不合理,比如停产停业损失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比别人低时,要怎么办呢?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许多被征收人在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往往都会第一时间先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然后拒绝搬迁,只要自己不签协议,不搬迁,相关部门就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他们的征收工作就不能继续进行,从而可以让他们妥协答应自己的条件,提高相应的补偿,那被征收人的这种想法真的可以实现吗?

  事实上,拒绝签订补偿协议,拒绝搬迁可能会让对方有一些压力,但是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规定,在双方就补偿事宜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是可以针对未达成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的,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征收方则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到时候这个补偿就有可能完全按照征收补偿决定来进行。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房屋征收中,如果遇到违法征收或是拆迁补偿等问题时,一定不要盲目地与征收方冷战或是擅自维护权益,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尽早地让律师介入案件中,只有这样,自己的权益才有可能得到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