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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凭一纸通知,能不能拆除违法建筑?
发布日期:2022-06-24点击率:320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征收方能遵守法律规定,依法推进征收工作的话,那么被征收人应该会看到或是收到各种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一些文件,比如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征收补偿决定等等。

  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一份文件,在征地拆迁中也很常见,就是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想必大家都知道,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往往针对的是“违法建筑”,在征地拆迁中,当双方就补偿事宜迟迟签不下协议时,那么广大被征收人就会收到这样一份文件,收到该文件,那么说明被征收人的房屋已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了。

  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被征收人往往会感到束手无策,甚至是害怕,有的被征收人由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在收到该通知书后,便会自行拆除房屋,而有的征收方则会依据该通知直接强制拆除当事人的房屋。那么,仅凭一纸通知是否就能拆除违法建筑呢?

  罗某某在某一工业园区建有一厂,在建厂初期,工业园区一片荒芜,没有任何的建筑。后来,相关部门将罗某某所建的厂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该通知书中要求罗某某在七日内自行拆除,过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拆。

  但是罗某某认为,相关部门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罗某某委托了凯诺律师,凯诺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罗某某厂房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并通过调查以及罗某某提供的一些材料中初步判断,相关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不合法。随后,凯诺律师指导罗某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想必大家都知道,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从调查、认定到处理都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并不是相关部门口头上就能认定或是仅凭一纸通知或是通告就能拆除的。

  一般而言,违法建筑的认定到处理必须要遵循以下几点: 1、遵循合法程序;2、遵循程序公开原则3、应当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4、作出最终的认定决定书;5、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但就本案而言,相关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很明显是违反了法定程序,而且相关部门所提供的证明系过期提供的证据,没有正当理由。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法院依法撤销了相关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事实上,类似于罗某某遇到的这种情况有很多,但是很多当事人不重视,甚至还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拆除房屋,但是凯诺律师要告诉大家,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认定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的情况下,仅凭一张通知或是通告,就要强制拆除房屋或是直接拆除房屋都是不合法的,而且在没有依法认定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利实施强制拆除。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相关部门或是征收方只是口头上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了,没有实地查勘,没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等,便对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通告书等,那么则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可不必慌张,不必急着自行拆除房屋,避免后患无穷。

  换句话说,就是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后,被征收人首先需要审查该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合法性,比如作出程序是否正确,作出主体是否为有权机关等,其次被征收人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对房屋前后进行拍照、录像,保存好相关的材料、票据等,然后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