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之交,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引起了关注。故事的主人公,围绕着土地的权属问题,展开了一场纷争,而司法的力量也即将在这片土地上发挥作用,为这起土地纠纷寻求公正的解决之道……
老人去世,家里承包地该何去何从
“我手里有与你们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这就是我家的地,没道理你们说收回就收回!”
“与村委签合同的是你母亲,现在你母亲去世了,合同就到期了!”
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与村民李某商议收回村里土地的事儿了,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村委将李某起诉至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要求其交还登记在李某母亲名下的一亩承包地,并协助村委办理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司法建议,为土地纠纷“开良方”
立案后,人和法庭庭长鞠海峰立即开展了实地走访和电话沟通,在了解案件的起因、厘清争议焦点后,发现此案的症结在于原告村委会对涉土地承包及流转的法律规定不熟悉,对“家庭承包”的经营方式理解有误,故成诉。
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然存在,只有当该农户全部成员死亡时,承包合同终止,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土地收回。
考虑到案涉土地关乎到村集体权益和村民的切身利益,且双方对抗情绪激烈,一纸判决固然简单,但如果不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心结,再有类似案子同样会进入诉讼,承办法官遂决定从个案推及类案,围绕解纷关键点,结合实际,深入探寻解决之策。
在充分调研相关土地纠纷案例情况后,法官起草司法建议书,结合当前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多发、基层组织和农户的法律意识不强的等系列问题,从规范合同订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到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随后,这份司法建议书送到了镇政府。
“落地有声”,联动调解促案结
司法建议发出后,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积极与镇政府联系对接,针对某村村委会对涉土地承包法律和司法解释片面的问题,共同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庭审中,在“法院+镇政府”的联动调解下,共同向村委会讲明纠纷中存在的法律关系,详细阐述了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村委会对土地承包法律法律理解得更加透彻,最终认可该亩土地系被告李某所有,当场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纠纷得以化解。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承载着丰收致富的美好愿景。“农村土地纠纷不仅是法治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此类纠纷发现的问题,以司法建议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发力点,跳出个案,针对引起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司法建议,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承办法官鞠海峰感慨道。
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该类案件的妥善处理关系到农村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下一步,荣成法院将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诉源治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把防范做在前,将提醒做到先,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行业乱象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法院+”联调模式效能,积极延伸多元解纷触角,切实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之治”。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