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拆迁律师: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屋应在什么时候调查、认定?
王某是江西人,其在所在城市拥有一套宅基地上房屋,该房屋据王某描述是在20年前建的,并且一直以来也就只有这一套房屋,并一直居住在这里。现在随着城市的发展,当地在推进城镇化一体建设过程中,将王某家在内的部分村庄内的房屋进行了征收,本以为通过此次征收,会使得王某家的生活越来越好,但不曾想,因房屋无证,使王某一家陷入了困境。
在征收过程中,王某因补偿标准非常的不合理,于是便拒绝了搬迁,同时也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随着征收项目的推进,征收方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又自行推翻了此次已经对王某家房屋面积进行认定的事实,而是以房屋无证为由,强迫(恐吓)被征收人(王某)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对于征收方的行为,王某并没有以此妥协,因为其知道,一旦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必然会让自己以后的生活变得更加的困难,所以其仍然没有搬迁,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以为随着其强硬的态度,会让征收方进一步妥协,可是让王某一家没有想到的是,征收方在某一天突然带着一些人员,强行将王某房屋内的物品搬出,并以该房屋无证是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了王某家的房屋。在房屋被强制拆除之前,王某并没有拿到任何合理的拆迁补偿,也没有收到任何的法律文件。
事实上,实践中类似于这样的情况非常之多,只要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不满意,不愿意搬出被征收房屋,征收方便会以各种方法强制推进征收工作,对于没有相关证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也没有其他证明材料的无证房屋,也是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协议之后,又以无证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来试图推进征收工作。那么,房屋只要没有审批手续,没有相关证明材料,在征收中,相关部门就可以说拆就拆吗?
首先对于无证房屋,想必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里就不再重复了。其次对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无证房屋,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相关部门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就需要组织土地现状调查,弄清楚土地和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有没有证,有没有相关的审批手续等等证明材料。
那也就是说,对于无证房屋的调查、认定工作,应当是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即协商补偿之前,而不是之后,如果在这之前就通过调查等程序认定房屋就是违反法律法规而建的违法建筑,那么则可以按照违法建筑来进行处理。
但如果是在此之后,换句话说就是,倘若是在被征收人觉得补偿不合理,而迟迟没有在签订协议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才为了推进征收工作,不耽误征收进程,把已经在土地现状调查中认定的事项又再次推翻,重新以无证为由,把房屋再次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么很明显,是不合法的,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土地现状调查中,对于无证房屋的面积予以了认可,那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部门并没有认为该房屋就是违法建筑,所以在之后,又因各种原因又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那也说明,征收方就是想打着违法建筑的名义,来推进征收工作。
所以,凯诺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在自己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又回过头来,把自己家的房屋以违建的方式来处理,要求其自行拆除房屋,那么被征收人对此一定要提高警惕,因为这很有可能就是想给被征收人施压,然后让被征收人尽快完成搬迁的一种套路,此时建议广大被征收人尽快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