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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2020年6月区农业农村局出台了《洞头区养殖用海生态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洞头区全面推行海水养殖海域确权,将养殖用海按使用区域划,分为传统渔民生活保障养殖用海和生产经营性养殖用海,从根源上解决养殖海区管理大难题。该办法实施近一年以来,使该区养殖海区管理逐步规范化。但在如何保障渔民基本生活利益与重点工程推进之间的平衡问题,如何确保各个乡镇之间政策平衡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养殖海区管理等问题,还需更进一步的商榷。
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结合工作实际,经各部门充分讨论研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洞头区养殖海区(含滩涂)终止养殖补偿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洞头区养殖海区终止养殖补偿政策处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养殖户合法权益,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文件依据和政策保障,打上养殖海区管理的政策“补丁”。
下一步,区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将根据《方案》做好养殖海域有序退出管理,为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加快项目实施、保障民生、为民办实事,为地方建设谋发展,为人民谋幸福。
来源: 洞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