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九江市濂溪区张先生等八位商铺所有人听说自己的店铺所在区域将要拆迁,本想积极支持拆迁工作的张先生等人却迟迟见不到正式的征收文件、评估报告等等,道听途说的补偿标准也是异常偏低。
在自己多方打听也没能确切获知相关政策、文件的情况下,张先生等人联系到了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贾启华主任,在见到贾主任后张先生表达了希望请贾主任立刻起诉解决问题。但是贾主任了解案情后建议先通过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等程序进行维权,这样既可以减轻当事人负担,也能够确切了解相关政策文件,盲目起诉并不可取。经过进一步地深入沟通,贾主任以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思路说服了张先生等人,张先生决定委托贾主任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并发出律师沟通函。贾主任通过信息公开程序为张先生取得了相关征收文件后,律师沟通函也同时取得了较理想的效果,阻止了相关部门违法强拆的冲动,缓解了双方剑拔弩张的形势。
然而2020年年中,濂溪区人民政府突然向张先生等八人送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书,贾主任得知情况后立即指导张先生等八位所有权人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张先生等人于开庭前三天才收到被告方的证据,但贾主任团队及时研究,深入查找对方的违法点,庭审时更是紧紧抓住被告未依法送达评估报告等方面展开了较量,最终法庭采纳了律师的观点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书。
【案件结果】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针对张先生等八位所有权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
【律师说法】
如何理解未依法送达评估报告的情况?
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就本案来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和鉴定,被告在诉讼中不能举证证明其依法向被征收人送达了评估报告,应当视为其未依法送达。
我国作为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更是在不断推进,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尤其是涉及商户生产经营的商铺征收问题时无论是信息公开答复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依法行政!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只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等重要权利,我国依法行政才能落到实处,百姓才能愈加幸福,政府公信力才能够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