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律师网—北京土地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土地律师  北京土地律师
凯诺律师说法|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后,多久才能参照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
发布日期:2021-03-23点击率: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