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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连颁四令,天罗地网围歼“老赖”!
发布日期:2018-04-12点击率:1069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十多个部门,先后推出四个重磅文件,剑指“老赖”(包括在司法执行案件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期让“老赖”无所遁形。

  ▌中央八部门:限制乘坐飞机、火车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铁路总公司等八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4号】、《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

  该意见“限制范围”规定:

  1、对行为责任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2、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有效期为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将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需要纳入限制乘飞机的名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平台推送给民航局。

  该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民政部:信息共享,在线查询老赖收入与婚姻信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正式签署《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政部通过网络专线实现共享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低保信息(包括家庭收入信息)、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涉婚姻和涉社会救助对象收入财产的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社会组织)名单信息等;同时民政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社会组织加强管理,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以上共享信息将纳入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截至目前,全国法院通过“总对总”系统,为3910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020.7亿元,查询到车辆3206.9万辆、证券571.1亿股、渔船和船舶51.9万艘、互联网银行存款36.5亿元。

  ▌国家发改委、国土部联合发文:限制“老赖”不动产交易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对失信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的限制内容:

  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威海、青岛、潍坊、烟台、淄博、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珠海、南宁、桂林、北海、海口、三亚、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大理、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

  2017年,全国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26.8万套。

  ▌推进网络执行查控,一键划扣存款和理财产品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网络执行查控工作的通知。

  3月31日起,全国21家银行可网络冻结、扣划存款,19家有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的银行可网络冻结金融理财产品。

  一、21家银行在2018年3月31日前,上线银行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划功能。

  二、有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的19家银行,在2018年3月31日前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网络冻结功能。

  三、21家银行以外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8年4月30日前上线银行存款网络冻结功能和网络扣划功能。

  四、21家银行以外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8年3月28日前完成与最高人民法院的金融理财产品查控功能测试;有金融理财产品业务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8年5月31日前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网络查询功能,在2018年6月30日前上线金融理财产品网络冻结功能。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支持银行存款在网络冻结状态下的全额扣划和部分扣划。网络扣划功能上线后,网络冻结的款项,原则上应进行网络扣划。

  或许还有很多欠钱不还者心存侥幸,以为能躲则躲,趁着法官执行前,赶紧通过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等方式,躲避追责。

  若是这些招以后都不灵了,最高人民法院已准备好12大“酷刑”,专门惩治欠钱不还的老赖们!

  ▌酷刑1:老赖唯一住房可拍卖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费用。

  案例分析:江苏宿迁市沭阳的刘某某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他的唯一住房被法院拍卖了81万多元,考虑到他今后的家庭生活必需,法院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他5万元、相当于当地6年左右的租房费用。

  ▌酷刑2: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

  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案例分析:2015年中旬,浙江宁波奉化市有个老赖欠了60多万拒不偿还,跟法官玩躲猫猫。开始法官以为他没钱——他有20多张银行卡,余额最高的那张不超过500元。

  ▌酷刑3:鼠标一点即可冻结老赖财产

  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

  老赖们,以后你的钱存在哪家银行都不安全了!

  ▌酷刑4: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

  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均受到限制。

  案例分析:因母亲将其名下房产用于借款担保,赵某登上了法院的“老赖”名单。这份名单被同步至芝麻信用,从而导致赵某支付宝额度降低,网购消费被限制。

  ▌酷刑5:老赖不得担任高层职位

  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酷刑6: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买不了飞机票,买不了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买不了代步私家车,水陆空出行各种受阻!

  ▌酷刑7:老赖车辆难上高速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或将被暂扣,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这下,水、陆、空、高速出行全部受阻,看你怎么回家和出行?

  案例分析: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市高速执法一支队在G75、G65巴南收费站、G85九龙坡收费站、G93沙坪坝收费站率先进行“老赖”清理行动。

  ▌酷刑8:禁止高消费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难!难!难!

  ▌酷刑9: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中学

  案例分析: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

  原来,高某此前与人发生纠纷,但未按法院调解协议履行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高某为孩子报名的学校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禁止的高消费之一,因此学校拒绝高某为其孩子办理入学手续。

  ▌酷刑10:限制老赖买房、炒股、出境

  2016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酷刑11: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酷刑12:老赖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有审判实务综合整理自经纶律师、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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