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土地征收程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征收土地 的批准顺序发生了对调。
2020年以后,地方政府要提出征收土地的申请,前提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做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之后再作出拟征收土地公告,在公告期间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要召开听证会修改征收方案,确定安置补偿登记,再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之后与被征地农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上述程序完成后才可以向有权机关申请报批。
除此之外,还将“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列为土地征收的基本原则,坚实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财产权益。
附最新征收程序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