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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房屋被强拆后,应如何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2-01-11点击率:446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会遇到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的情况,即没有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协议,在补偿协议未签订的情况下未对被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或是作出补偿决定后,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偿安置未真正落实便组织相关人员强制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房屋被违法拆除后,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相关部门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并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可以向赔偿申请赔偿,或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赔偿,当然也可以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诉讼请求中,一并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请求。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因此,房屋被违法拆除后,第一时间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拨打110报警,并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合法房屋被违法拆除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哪些赔偿呢?房屋价值的赔偿应当要如何确定,或是应当要考虑到哪些因素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相关的裁判案例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般情况下,房屋被违法拆除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赔偿有因违法强拆造成合法房屋价值的损失、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装修费等。《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而这里的“直接损失”不仅仅包括因违法强拆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被征收人所享有的全部征收补偿利益,即我们上述所说的几项赔偿。

  关于赔偿标准,一般来说,不应低于被征收人可能获得的征收安置补偿利益。那么安置补偿利益应该如何确定呢?一般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补偿标准。这个补偿标准,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具体是多少,大家可以在网上查找一下当地的征收补偿标准。

  (3)本应对当事人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4)其他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决定和补偿安置协议。其他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协议或是征收补偿决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通过综合比对,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充分救济保障原则和惩罚性赔偿原则,选择较有利于当事人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征收房屋因强拆灭失且行政机关无法对该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那么法院一般就会选取与被拆除房屋相邻,房屋结构、所在区域基本相同的其他被征收人的房屋作为参考,并参照其他被征收人所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房屋面积的认定、房屋之间的差异等因素,确定被征收人房屋的赔偿标准。

  当然了,确定房屋赔偿标准的方式不仅仅只有以上一种,还可以以走访询价方式、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确定。

  房屋被违法拆除后,如果无法通过委托评估方式确定被强拆房屋价值时,那么可以以走访询价,参考估价时同区位房屋的市场价格对当事人房屋赔偿数额予以酌定。

  因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等引发的行政赔偿争议,在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即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不过,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征地拆迁一般比较的复杂,而且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也都不尽相同,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究竟能赔偿多少,怎么赔偿都需要结合被征收房屋实际的情况,比如建造年限、房屋用途等因素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上述内容也仅是参考。

  因此,如果遇到征地拆迁或是正在经历征地拆迁,那么您要是遇到与拆迁相关的问题,比如房屋被违法拆除、补偿不合理,或是收到了对自己权益产生影响的补偿决定等文件,那么一定要及时地收集证据材料,咨询专业律师,千万不要盲目地维护权益,毕竟征地拆迁问题涉及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有条不紊地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