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征收方需要提供现房,但为何还是有绝大多数征收方提供的房源都是期房呢?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现房库存不足。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通常会认为给钱要比给安置房划算,所以,导致并没有太多的库存现房供被征收人选择。
2、利润不高。虽然现在新出的地方规定中有要求要提供现房安置,但是在很早以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必须要提供现房安置,而且,由于安置房和商品房不一样,所以许多开发商也不愿大量地耗资建设利润远低于商品房的安置房,因此,这就导致许多被征收人在选择产权置换时,只能拿到期房。
3、存在一定的风险。想必大家都知道,现在征收必须是先报批,然后才能开建,虽然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好事,因为进一步地保障了被征收人的权益,可对于开发商来说,这未就是一件好事了,因为谁也不能保证征收项目就一定能得到批准,一旦得不到批准,那到时怎么办?所以,相信谁也不可能会为不确定的事情来买单吧!
4、拆迁方存有顾虑。虽然房屋征收必须要先补偿、后拆迁,但是许多征收方也会担心,对于选择安置房的,如果提前建好了安置房,可被征收人认为安置房不达标等问题不愿意拿房、不愿意搬迁怎么办?倘若如此,那征收项目进程必定就会停滞不前。所以,实践中,许多征收方便会先拆迁、后安置,把被征收人置在了被动的地位上。
不过,不管如何,征地拆迁必须要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如果补偿不合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拿到安置房等,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让自己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