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不知道征收信息,被征收人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无论是棚户区改造还是其他的普通征地拆迁项目,只要涉及老百姓的房屋或是土地,那都会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挂钩,所以,按理说,相关部门在开展土地征收或是棚户区改造时,应当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保障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救济权等等,比如依法告知被征收人具体的征收信息(包括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征收目的等)。
但是实践过程中,个别征收方却为了减少征收成本,或是为了能尽快拿到老百姓的土地开工建设,便在什么信息也没有公布的情况下,甚至是在没有获得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就实际占用土地。可是不公布具体的征收信息,老百姓就不知道补偿标准是多少,老百姓也不知道是为何才征收的自家承包地,这对被征收人来说就只有弊没有利。
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征地拆迁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未完全履行征收程序,没有将涉及自身利益的信息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布,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可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此次征地拆迁中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一些文件材料,一般情况下,只要被征收人依法申请,相关部门都会按照申请书中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向被征收人公开所申请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