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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收到补偿决定一个星期不到,房屋被强拆,后在律师的陪下顺利拿到满意的补偿
发布日期:2023-09-22点击率:53

  北京拆迁律师:收到补偿决定一个星期不到,房屋被强拆,后在律师的陪下顺利拿到满意的补偿

  【基本案情】

  张某某等人是湖北省武汉市区人,在当地均拥有合法房屋。但随着城市不断地发展与建设,张某某等人的房屋也因当地建设轨道交通6号线被征收,且相关部门也在征收范围内发布了征收决定。对于此次征收,张某某等人是非常期待的,所以其也非常支持此次房屋征收工作。

  然而随着征收工作的开展,张某某等人也在此次征收中发现了不合理的地方。从相关部门发布的征收文件中来看,征收签约期限为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但是等到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后,张某某等人一致认为,该评估结果有很大的问题,评估结果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于是张某某等人便没有与相关部门就补偿事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以为自己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相关部门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而且还有可能通过这一种方式来提高拆迁补偿,但是让其没有想到的是,次年,相关部门不仅没有提高补偿标准,而且还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了补偿决定,这其中就包括张某某。收到补偿决定的张某某也是一脸的懵圈,就在其还没有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时,即收到补偿决定还不到一个星期,征收部门便开始了一波逼迁操作,先对张某某家的大门进行了毁坏,随后,其室内的窗户也陆续遭到了破坏,而且其家里的财物也被相关人员给打砸哄抢。

  本以为这样就算完了,但让张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其房屋在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带领下,被强制拆除了。面对自己好端端的家被强制拆除的局面,张某某显得十分地无助,十分的愤怒,可是其并没有因此堕落,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能让相关部门承担应有的代价,张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由于自己不懂法,于是张某某便想着找一个专门打征地拆迁官司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可是找谁呢?最终,张某某便在网络上查找到了专门做征地拆迁业务的凯诺律师,在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后,经过简单地电话沟通,张某某大概知道了此次房屋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但由于电话中说不清楚,于是其便决定起身前往北京,就自己现在所遇到的问题与凯诺律师面对面地沟通一番,而凯诺律师也在百忙之中接待了张某某等人。

  经过长时间面对面地沟通,张某某等人对凯诺律师的一身正气有所打动,同时对凯诺律师的办案能力也给予了很高的赞扬及认可,最终大家在商量过后,决定委托凯诺律师全权处理此案件。而凯诺律师也没有辜负大家的重托,帮助张某某等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拆迁补偿。

  【诉讼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根据张某某等人的描述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且制定了初步的维权计划。可由于张某某等人所提供的材料比较少,所以,为了能更好地帮助到张某某等人,凯诺律师决定先前往张某某等人所在地进行调查,后又指导张某某等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此次征地拆迁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以及信息公开,凯诺律师又掌握了有利于张某某等人的证据材料,经过分析,凯诺律师决定马上指导张某某等人向相关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依法确认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张某某国有土地上房屋的行为违法。本以为相关部门会依法作出有利于张某某的复议决定,然而,相关部门却认为张某某提供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凯诺律师又指导张某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相关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在休庭过程中,相关部门负责人主动联系张某某,并提出了协商的意愿,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双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而张某某最初的所有要求也都得到了满足,张某某也如愿拿到了补偿。

  事后,张某某等人对凯诺律师的表现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同时也充分认可了凯诺律师的专业。

  【律师说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中,相关部门在作出补偿决定的五六天内就带人搞破坏,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显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实践过程中,一旦遇到相关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拆除自家房屋的情况时,一定要马上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收集强有力的证据,然后拨打110报警,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