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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街道办事处有没有权力查处违建?
发布日期:2023-09-26点击率:55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街道办事处有没有权力查处违建?

  近日有不少的老百姓问题到,街道办事处有没有权力拆除违法建筑或是查处违法建筑?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以在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决定中或是今年施行的新《行政处罚法》中找到答案,根据北京发布的相关决定中的规定,北京市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

  并且在《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中又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在拆违领域的地位,根据该《规定》第五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选址意见书、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等规划文件但进行建设的情形进行查处。

  从上述规定中来看,街道办事处不仅可以查违法建筑,还可以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的已建成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回填的,区人民政府依法责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并组织实施。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查处的已建成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回填的,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限期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及逾期未拆除或者回填的情况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责成违法建设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并组织实施。

  不仅如此,今年7月15日施行的新《行政处罚法》中,就街道办事处查处违法建筑的权力再度被确立。《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

  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不过,凯诺律师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论是不是违法建筑都需要依法依规地进行,不能为了省事就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认定和处理。实践中,如果当事人遇到相关部门未依法进行查处违法建筑或是查处违法建筑的人不是有权部门,那么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认命。